
两 会 建 言
*以下代表和政协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中翰 全国政协委员、“星光
中国芯工程”总指挥、中国工
程院院士
强化数据要素与民企活力
筑牢AI时代高质量发展基石
全国政协委员邓中翰提交了两份提案,聚焦人工智能时代下,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民企创新和青年人才创业活力。他指出,我国数据生产量全球领先(2024年预计可达38.6ZB)、增速快,但数据使用率不足三分之一,数字经济企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程度尚不够紧密,要素化、资产化、资本化水平亟待提升。为此,邓中翰提出了四点建议:
1. 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统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推动跨层级、跨领域数据可信流通;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开发,在国家安全、经济民生等关键领域实现数据“有标识、受监管、被保护、可交易、能使用”。
2.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规范统一数据交易定价机制,布局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试点,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数字经济创新示范基地,形成“采集—标注—交易—应用”全链条生态。
3. 发挥资本市场催化作用,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工具加速技术迭代,鼓励龙头企业共享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释放数据资本化潜力;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提升资本市场体系对科创包容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4. 强化技术与标准支撑,加大数据加密、数字水印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视音频编解码(SVAC)、智能感知等领域自主标准制定,以标准优势带动产业优势,筑牢数据主权安全防线。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王晶 全国政协委员、新大陆科
技集团总裁
以数字公民建设筑牢数据安全新防线
全国政协委员王晶表示自己今年关注“以数字公民建设筑牢数据安全新防线”话题。传统数据安全防护手段面临挑战,而数字公民理念的提出,则为筑牢数据安全新防线提供新思路。
数字公民是指“人”的数字化,是物理世界公民的线上副本,为公民在线上线下融合世界中参与活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基础能力。其特征包括数字身份认证、隐私保护、数据互通等。当前数字公民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影响数据安全防线的稳固。为提升数字公民发展水平,推动数字公民建设发展,王晶建议:
1. 完善数字身份体系。她建议由国家层面统筹规划,构建以法定身份证件为根的多级可信个人身份服务体系,提高数字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安全性,实现不同部门和企业间的数字身份互认互通,让“一次认证,处处可用”,无需到处存留敏感身份数据。首先在政府和公共部门全面推广,为数字公民建设构建起身份共识底座。
2. 构建广泛的应用接入与数据服务能力。王晶表示,要让拥有个人数据的各应用便捷接入服务平台,注册发布数据目录;要提供个人数据空间,让个人对自己分布在各处的数据“有哪些、在哪儿”一目了然;能提供数据授权服务,尊重个人意愿将数据从提供方授权给消费方使用,解决数据“给谁用,用在哪”等问题。
3. 提升公众认知,弥合数字鸿沟。她建议政府推动“数字公民”建设的试点示范,例如启动对群众有感知度的个人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通过“数字公民”技术,实现与应用的平等交互,让数据“是我的、我要用、用在哪”成为可能,展现“数字公民”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促进数据便捷流通的能力,通过这些有黏性的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国。
4. 构建可市场化运营的第三方服务模式。建立一套可持续运作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在政府打造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吸引国企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规模化复制推广。在党管数据前提下,构建由个人、数据提供者、数据消费者、第三方数据服务商多方组成的数字公民服务模式。
(文章来源:央广网)
冯丹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
大学副校长
加速大模型推理创新
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冯丹今年持续关注人工智能发展问题。她认为,全球人工智能竞争已进入以大模型为核心的“智能密度”比拼阶段。加快大模型推理落地,既是突破技术封锁的关键路径,更是抢占产业智能化制高点的战略需求。
她指出,我国正在积极推动大模型在行业中的应用,但目前也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大模型推理应用定制化困难、推理成本较高、推理标准尚不统一等问题。目前来看,我国已经成为数据生产大国,但仍存在数据产而未采、采而未存等问题。对此,冯丹建议:
1. 政策引导方面,要制定行业数据存储要求和流通规则,构建行业适配框架和工具,加快行业应用;
2. 技术创新方面,要设立新一代AI算法、新一代AI存储重大技术专项,支持关键技术持续发展;
3. 标准建设方面,要建立符合中国行业应用的推理评估体系,掌握标准话语权。
4. 加快制定国家数据资源储备战略规划,实施存力中心建设工程,制定数据资源存储要求,设立数据资源存储技术专项,支撑我国加速从数据大国迈向数据强国,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网)
齐向东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
商联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团
董事长
积极构建高可靠人工智能安全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齐向东在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人工智能发展面临的安全问题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人工智能大模型自身的安全问题,一类是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网络攻击的问题,一类是通过攻击人工智能引发的“网络攻击大爆炸”。针对上述安全问题,齐向东建议:
1. 建立适配大模型的纵深防御体系,筑牢人工智能的安全根基。最近,奇安信发布了业界首个大模型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大模型安全盾,率先提出“大模型安全红域”概念。通过构筑覆盖终端、应用、数据、模型、红域的多维度核心防护能力,打造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立体纵深防御体系,并给予威胁情报、大网数据监测等情报赋能,实现“对外防攻击、对内防内鬼”,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2. 制定大模型安全强制合规要求,夯实人工智能安全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明确大模型安全的组织架构,界定安全主体责任,对基础安全、数据安全、应用系统开发安全、运行安全等方面提出清晰的技术保障要求。同时,做好大模型运行安全监测和内容风控,定期开展安全评估测试,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现异常行为或潜在的安全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将安全威胁消除在萌芽状态。
3. 推广“AI+安全”创新成果落地,走好提升安全能力的必经之路。随着人工智能应用的进一步铺开,要鼓励更多产业用上、用好“AI+安全”创新成果,提高千行百业的网络安全防护效能。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并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嵌入区域化、全球化的产业链条,占据关键节点位置,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迈向更高发展水平。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刘庆峰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
飞董事长
构建安全可信数据标签体系
治理“数据幻觉”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呼吁构建国产算力平台上的自主可控大模型及产业生态。
1. 鼓励基于自主可控国产算力平台的大模型研发和应用。建议对做国产算力芯片的企业和使用国产芯片训练大模型的企业给予资金专项支持,在国家公共算力上给予资源倾斜,加速基于国产算力的大模型算法创新;鼓励央国企优先采购基于国产算力平台研发的全栈自主可控大模型;优先推广基于全栈自主可控大模型的行业垂直应用。
2. 构建数据资源充分共享机制。依托中国广泛的AI应用场景,积极推广大模型在产业领域的应用,并形成数据飞轮(一种通过数据与业务之间的正反馈循环,实现业务持续优化和增长的机制),让中国率先获得AI产业落地红利。
3. 专项支持基于国产算力平台的生态体系建设。鼓励依托自主可控算力底座建立的大模型开发者生态发展和开源社区建设,专项支持加快形成国产大模型生态体系和工具链,加速我国自主可控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发展。
在预防大模型生成“幻觉数据”危害互联网方面,刘庆峰认为,要从技术研发和管理机制上构建可信的信息环境。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49亿人。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幻觉,特别是深度推理模型的逻辑自洽性提升,使得AI生成内容真假难辨。带有算法偏差的虚假信息会被新一代AI系统循环学习,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公众信任和社会稳定。对此,刘庆峰建议:
1. 构建安全可信数据标签体系,提升内容可靠性。建立安全可信、动态更新的信源和数据知识库,对不同类型数据的可信度和危害程度建立标签体系,降低人工智能幻觉出现概率,提升生成内容可靠性。
2. 研发AIGC幻觉治理技术和平台,定期清理幻觉数据。研究幻觉自动分析的技术和软件平台,开展幻觉自动分析、AIGC深度鉴伪、虚假信息检测、有害内容识别以及互联网传播溯源,由中央网信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定期清理幻觉数据,为公众提供AIGC幻觉信息检测工具与服务。
(文章来源:人民邮电报)
吕红兵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监事长
加快制定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
行政法规刻不容缓
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重点关注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立法问题。当前制定一部既要解决当下问题,又能充分考虑长远的人工智能法难度极大。他认为,可以选择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口”,尽快出台行政法规。
1. 明确服务提供者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履行“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履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依法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发现违法内容应及时处置、整改并报告。
2. 应当按照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立法本意,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明确使用原则,在涉及商业使用时,要求技术开发者支付报酬,由其与权利人组织协商解决。
3. 按照民法典有关“网络用户”“个人信息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细化对使用者的权益维护与使用规范,对生成内容涉嫌“深度伪造”可能构成侵权的,则应建立并完善精准的检测标准。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成岳冲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
协副主席、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
加快推动全国统一的“数智信用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成岳冲提出了以下建议:
1. 要在大力开展了信用修复、个人破产、债务集中清理等有益探索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建设“数据底座—智能引擎—应用生态”信用大数据归集、分析、应用支撑体系,让各项改革从“制度盆景”变为“生态风景”。
2. 建设“管用”的全国统一信用大数据平台,推动信用大数据“一端全量归集、多终端调用”。可以设立信用大数据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席协商,构建统一的国家级信用数据中枢平台,实现金融、社会公共、商业信用大数据跨地域、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全量实时归集。
3. 制定《信用数据采集与应用国家标准》,建立覆盖 13.6亿 自然人和 1.5亿 市场主体的全维度信用数据库。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陈晓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
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党委
书记、湘江实验室主任
健全数据要素市场,释放算据资源价值
全国政协委员陈晓红表示,我国亟须推进“四算”的一体化布局,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四算”的一体化布局,要健全数据要素市场,释放算据资源价值。
1. 持续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条例》,实现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数据全量归集与开放共享。
2. 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建设,在北京、上海、深圳试点基础上,增设长沙、贵阳等区域节点,深化“数据可用不可见”交易机制。
3. 完善数据安全体系,研发国产化隐私计算平台,在金融、政务等领域推广联邦学习技术,确保数据流通全程可溯可审计。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李书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
间商会副会长、浙江吉利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表示,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李书福建议:
1.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巩固产业升级好势头。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这将进一步筑牢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根基。作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我国工业互联网已经覆盖全部41个工业大类,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助力。
2.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工业制造”重点行动,建立数据在产业链中互联互通机制,降低产业链组织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3. 支持制造业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前沿科技,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价值链层次,形成全链提升的规模效应。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
李东生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
始人、董事长
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就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等社会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给各个领域带来机遇,另一方面,AI深度伪造内容侵权现象愈演愈烈,欺诈事件频发。针对AI深度伪造内容管理问题,近年来,我国相关立法虽有关注这一议题,但已出台的规章制度还不具备可操作的细则和明确的处罚标准。李东生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
1. 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台。
2. 明确对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服务商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惩罚制度,完善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行为界定、分类细则,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
3. 加强深度合成内容标识技术标准和发布的管理,保证标识的有效性,对相关内容平台出台要求,用户在发布深度合成的视频、音频等内容时,有义务对其进行标识。
4. 加强国际合作,形成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有效监管。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张胜林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
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
创建工程数字档案馆
引领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张胜林提出关于“创建工程数字档案馆,引领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的建议。她认为,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经过近四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规模空前庞大。目前工程档案仍然以纸质版资料为主,由于档案规模过于庞大,使得档案的查询利用变得异常困难,特别是当需要调取相关基础设施档案进行分析时,通过纸质资料获取数据的效率很低,难以满足精准养护、应急处治的要求。因此,张胜林建议:
1. 建立工程数字档案馆,通过档案数字化的顶层设计和要求,催生工程“存量市场”中新的业态,促进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与工程建设领域融合发展。
2. 鼓励有能力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先行先试,建立起符合自身业务需求的工程数字档案馆,为行业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价值。
3. 组织引导社会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建立以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核心,覆盖项目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保管、利用”等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
(文章来源:多彩贵州网)
苗伟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
高级副总裁
加快数据技术创新
推动数字经济打破信息壁垒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苗伟在两会期间表示,打破信息壁垒、完善数据市场制度建设,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同时全球人工智能热潮推动算力需求增长,算力成为AI发展的关键基础。因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数据产权法规,明晰数据权益界限,强化数据市场监管,规范数据交易秩序;推动全国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破数据分散壁垒;在医疗卫生、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三大行业率先试点数据要素建设,总结经验后逐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2. 全球范围内掀起新一轮人工智能热潮,算力成为支撑AI发展的关键基础。通信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在这场竞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未来中兴通讯将继续加大在AI和算力领域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产业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卫生技术评估领域的应用,设立示范点,推广AI融合医疗评估的实践经验。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多行业的应用,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和智慧城市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周鸿祎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
团创始人
建议统筹解决大模型应用安全问题
适度包容“AI幻觉”
全国政协委员周鸿祎今年两会提交了三份提案,涉及大模型应用安全、大模型“幻觉”以及网络应用安全等话题。以下重点摘取了其中关于大模型应用安全与“幻觉”的相关建议。
一、统筹解决大模型应用安全
1. 支持安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具备“安全+人工智能”完整解决方案的链主企业,针对人工智能应用所涉及的基座模型、知识库、智能体等安全问题,以模制模,基于安全大模型技术开展研发工作,加速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将安全要素深度嵌入人工智能应用全流程。
2. 组建产业联盟,打造安全产品。引导相关链主企业发挥牵头作用,广泛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及终端用户,组建人工智能大模型安全联盟,在联盟内部实现技术成果共享,共同开展产品及服务测试,待产品与服务成熟稳定后,向更广阔的市场加以推广,助力大模型安全保障普及至千行百业。
二、适度包容大模型“幻觉”
1. 大模型发展关系国运,不能因过度追求准确而限制其创造力,需要对“幻觉”给予柔性监管,打造支持创新、包容失误的良好环境,争取让更多企业“复制”DeepSeek的成功。
2. 建议借鉴“避风港原则”成功经验,对大模型以及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实施柔性监管,适度包容大模型的“幻觉”,对于“幻觉”导致的一般性失误,避免直接关停、下架,给予企业自我纠正的机会,促进企业大胆创新、放手竞争。
(文章来源:腾讯科技)
周云杰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
团董事局主席兼CEO
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变量
赋能新型工业化
全国人大代表周云杰出“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变量,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议。他表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头雁”效应。当前,人工智能在工业大模型的深度应用实践中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数据质量与语料库构建的双重瓶颈。二是场景适配与模型可靠性的双重挑战。三是转型切点和话语体系的双方错位。因此,周云杰围绕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变量提出以下建议:
1. 夯实发展底座,发布国家级工业场景图谱、语料库和数据集。建议由工信部牵头,充分发挥我国工业门类齐全、应用场景丰富和海量数据资源等优势,设立国家专项,加大力度推广实施“一图四清单”行动方案。
2. 支持龙头企业,示范工业大模型应用价值。建议由工信部牵头,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家电、汽车、医疗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开展基于工业大模型的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先行先试,打造标杆,示范应用价值;同时,鼓励龙头企业提炼并共享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深度应用人工智能的典型案例。
3. 扶持平台企业,促进工业大模型服务中小企业。建议由工信部牵头,对国家级双跨平台企业出台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培育一批工业大模型与场景图谱精准匹配的标准化、可复用、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人工智能服务。
(文章来源:《先进制造业》杂志)
柳江 全国人大代表、长虹控股
集团董事长
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与应用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柳江认为,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与应用落地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是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关键抓手。
当前可信数据空间政策与市场层面向好,重点领域规模化发展;多方数据跨界融合需求明确,大规模数据流通利用场景仍在探索;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生态亟待建立。但同时也存在可信数据空间技术路线和标准不统一,数据要素市场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跨领域协同难度大人才短缺等问题。对此,柳江建议:
1. 加快技术标准化,加强互联互通。引导权威机构牵头,联合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制定可信数据空间相关技术标准。同时鼓励相关机构、组织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探索建立与国际数据空间的互认机制。
2. 规范数据流通利用,强化监管合规。在保护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数据流通利用和数据价值挖掘等活动,建立健全面向数据流通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强适应数据要素市场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数据流通的合规审查机制,加强对数据流通各环节的监管。
3. 加快数据产业发展,着力人才培养。加大对数据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人才培养方面,建立数据专业职称体系,明确数据人才的专业发展方向和职业发展路径;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文章来源:中新网)
徐鹏飞 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
团副总工程师
构建以数据和软件为中心的
核工业数据中心及数字发展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徐鹏飞指出,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我国核能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以数据中心为基础推进数字化转型,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核领域仍缺乏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性数据中心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核工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他建议:
1. 构建以数据和软件为中心的核工业数据中心及数字发展生态。可以建立覆盖核领域全产业链的行业性数据中心平台,充分发挥核工业全产业链“链长”优势,构建满足核工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软件产品研发体系。
2. 加强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设,推动构建核工业数据内部开放共享与高效利用的机制。我国核工业发展中积累了大量数据,希望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加工成为数据产品,赋能产业数智化升级发展。
3. 要加强人才、资源等专项支持。鉴于核工业的高安全性和高标准要求,亟待在核领域实现基于数据和工业软件驱动的可信可靠人工智能技术,以保障国家的生态和能源安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贺晗 全国政协委员、天娱数
科CEO
建设人形机器人通用平台
完善国家级具身智能发展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贺晗的建议聚焦于具身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算力和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贺晗建议:
1. 建立与完善国家级具身智能发展规划,推动大脑、小脑与机械本体协同发展。鼓励人形机器人通用平台建设,避免重复“造轮子”。鼓励人形机器人开发从硬件到软件、从底层到应用层、从AI模型底座到3D数据集的通用开发套件,如开源代码库、仿真环境库、开源数据集等,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创新氛围,降低创业、研发门槛。
2. 加快人形机器人标准建设,创建生态认证体系。包括硬件接口标准、通信协议标准、3D数据集标准、性能标准、伦理安全等标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崔荣华 全国人大代表、荣华控
股企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字经济促进法》
全国人大代表崔荣华表示,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字经济促进法》,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数字经济促进法》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明确数据权属界定规则,区分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等不同类型数据的权属,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
1. 在数据流通方面,该法要求建立健全数据流通规则,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和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数据定价机制,促进数据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2. 在数据安全监管方面,该法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保障数据安全。特别是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加强平台经济监管,规范平台企业行为,防止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梁美芬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盼优化湾区数据跨境流通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梁美芬表示,数据安全是科技安全之本,她认为,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管理条例》不仅可为大湾区数据流通提供法律保障,也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关于数据跨境流通,需平衡安全、隐私、效率等层面,此外,粤港澳三地制度差异也需要法律协同。应对这个问题要在立法框架上进行一定的整合,其中,规则整合值得重视。梁美芬提出三点思路:
1. 参考《广东省数据条例》《粤港高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等,建立数据统一分类分级标准。
2. 构建三地协同立法框架,整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私隐条例》等法律资源,消除规则冲突,强化数据出境保护。
3. 明确禁止生物基因等敏感数据跨境,建设分级通道与溯源系统;
4. 明确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明确企业、科研机构与个人权责边界。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曹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互联
网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京东集团
技术委员会主席、京东云事业
部总裁
以AI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普惠化
培育数智医疗新质生产力
全国政协委员曹鹏认为,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目前,我国医疗AI产业已形成“技术突破+场景深耕+生态协同”的良性发展格局。AI和大模型已经开始深度应用于消费者、医生、医院等各场景中,可以说,AI在医疗健康全场景规模化落地的产业时机已成熟。
曹鹏认为,在实践中,五大矛盾制约着优质医疗资源的全民普惠化进程:一是资源分布不均衡、二是医疗匹配不精准、三是诊疗精准待提高、四是数据管理较低效、五是AI应用存在短板。对此,曹鹏提出四点建议:
1. 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保障。建议制定《医疗AI普惠发展X年行动计划》,设立国家级“医疗AI创新示范区”,对基层医疗机构AI软件或硬件设备采购给予专项补贴,优先支持中西部县域。建议修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建立医疗AI大模型医疗应用分级审批机制,对辅助诊断、健康管理等轻量化应用实行备案制管理,缩短审批周期,加快创新应用推广。
2. 破解数据困局,夯实普惠底座。建议由卫健委牵头建设“国家医疗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机构数据协同;由相关部门牵头研发开放“隐私计算”技术,推动敏感数据“可用不可见”。
3. 拓展普惠场景,培育示范标杆。建议推广“AI数字医生”模式,整合可穿戴设备、电子健康档案等数据,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管理方案;在县域医共体部署“AI诊疗助手”,通过智能分诊、电子病历生成等功能,使基层医生接诊效率和能力水平提升。
4. 培育产业生态,激发创新动能。建议推动国际化布局,组建“中国医疗AI出海联盟”,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比如,可把国内成熟的“数字医生”应用率先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建议构建产教融合体系,在国内更多高校设立“医学人工智能”交叉学科,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建设实训基地。
(文章来源:中国制造公众号)
雷军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创
办人、董事长兼CEO
关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
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主要提出了五项建议——加快推进自动驾驶量产、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号牌设计、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
以下重点摘取了其中关于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和“AI换脸拟声”治理的相关建议。
一、人工智能终端产业的挑战与建议
当前,人工智能终端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行业内的产品在功能性能、外在形态、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差异较大,也存在技术创新瓶颈、产业协同不足等问题,亟待通过政策引导与支持加以解决。为更好地推动人工智能终端产业规范发展、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增强我国智能终端及消费电子产业竞争优势。对此,雷军提出了以下建议:
1. 健全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编制以用户体验为导向的智能化分级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认定方法,强化国际国内标准有效衔接。力争2027年内初步建成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2030年率先形成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
2. 强化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协作,构建应用协同生态,由行业组织牵头,联合终端厂商、应用厂商、大模型厂商等,加快构建统一的终端设备与智能应用之间的接口规范与数据格式。
3. 加大人工智能终端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建议中央和地方部门加大对人工智能终端领域研发与应用专项的支持。支持终端龙头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谋划实施,发挥龙头引领和产业链带动优势,形成高质量低成本发展优势。设立专项科研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对前沿技术投入和人才培育。出台人工智能终端品类的消费补贴政策,激活市场需求,塑造规模优势,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30年,建成具有全球一流竞争力的智能终端产业生态。
二、“AI换脸拟声”技术的治理建议
另外,AI深度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AI换脸拟声”在影视、广告、社交等领域广泛兴起,成为社会喜闻乐见、传播力强、易成热点的技术应用。但同时也看到,“AI换脸拟声”不当滥用造成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易引发侵犯肖像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大规模形象和声誉损害,带来社会治理等风险。对此,雷军建议:
1. 探索推出人工智能单行法,提高立法位阶及其效力,分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务实治理,明确“AI换脸拟声”应用边界红线,完善侵权证据规则,加大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2. 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等各方的责任。支持平台企业开发可精准识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的技术能力,优化升级通信软件和内容平台巡查审核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阻断问题内容传播。
3. 加强人工智能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聚焦重点人群,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材中加入伦理规范内容,深入老年人聚居的社区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活动,在全社会夯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此外,雷军还认为,当前人工智能终端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行业内的产品在功能性能、外在形态、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差异较大,存在技术创新瓶颈、产业协同不足等问题,亟待通过政策引导与支持加以解决。
(文章来源:雷军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