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以下简称《政策》),“真金白银”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明确,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面,对入选全国物流50强的,或新晋3A级及以上的,或新晋物流标杆企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网络,迭代升级“杭州货运导航”,持续改善城市货车配送便利化。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谋划创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创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研究制定全市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工作指引,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评价指标。争创省级供应链服务中心。在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方面,培育1家千亿级物流标杆企业,累计培育物流标杆企业15家以上。在支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方面,大力推进航空物流发展,积极争取优化省新开国际航线补助政策,出台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在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方面,支持低空产业发展,组建30亿元规模低空产业基金。鼓励电商配送、即时配送等低空无人机物流应用示范,建成无人机公共起降场10个,新增低空航线100条。统筹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在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方面,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26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51个。在推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方面,全年支持培育省级海外仓3个以上。持续推进中欧班列(杭州)开行。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方面,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杭州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助力城市货运服务网络优化、企业规模壮大、服务能力提升,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寄递服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奋力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和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32.3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10亿元,支持“名校名院名所”(以下简称“三名”)建设工程和高校建设49.9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和科技创新12.4亿元,支持人才引育培养60亿元。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研发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参与软科学项目研究。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30万元运营资助。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加快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深入推动环紫金港、环大装置、环之江实验室和环大学城等一批环大学大科创平台创新生态圈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校院所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高校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授权许可小微企业使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三)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财政资金评价拨付机制。实施科研机构分级分类评价,给予高层次人才授权认定名额等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落实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机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规定给予补助。落实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能级平台建设。
(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培育一批“1到10”“10到100”的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300项以上,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重点科研项目占比不低于80%。对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市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联动支持。
(五)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8项以上。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推进第三个大科学装置预研。实施大模型、算力基础性工程,扩容“算力券”,根据算力合同费用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择优评选一批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加速实现场景产业化规模化落地。设立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中国数谷)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市区两级与省级联动组建30亿元规模的省科创母基金三期(人工智能),加大颠覆性成果转化直投基金投资力度,推进与大科学装置、高等科研院所等高能级科研平台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快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项目落地,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快落地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按照实际保费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七)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实施“三名”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深化与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的战略合作,推动规划共谋、研究共享、市校共荣。深入推进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建设,以“一校一策”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3%。
(八)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共享人才纳入服务保障范围。探索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推广落实“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共享。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春雨计划”“青荷计划”。高质量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对新入选的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优化海外人才签证、居留等服务。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具备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加快构建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4.8亿元,其中,支持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7.4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3.2亿元,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6.7亿元,落实企业研发费投入补助1.5亿元,推动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6亿元。五大产业生态圈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以上,新增卓越工程师200名、数字技术工程师800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2.5万人。
(九)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清单化落实各项具体支持政策。大力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等五大风口潜力产业以及未来网络、先进能源、前沿新材料、商业航天、无人驾驶等前沿领域产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在工信专项资金中最高统筹安排3000万元,对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择优支持。推动工艺美术、丝绸、茶叶、中药等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与高质量发展,获评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的,给予每家3年最高30万元的配套补助。
(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增长。在土地、能源等要素配置上,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工信专项资金中最高统筹安排3000万元,实行重点专项帮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整车产线投产落地,加大新车型上市推广力度,提高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配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光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新的应用场景,推进“拓市场降成本降库存”,防范行业风险,提高行业竞争力。
(十一)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650项,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1万台(套)。优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领域,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政策。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
(十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国有企业科技投入体系,鼓励加大专项研发投入,对关键技术攻关研发经费投入,将利润加回比例提高至150%。按“一企一策”原则,为市属国有企业制定任务书,确保市属国有及重点参股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
(十三)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深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未来工厂3家,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600亿元左右。加大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力度,用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入库培育企业10家以上。
(十五)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全市供应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占出让土地总量不低于40%。坚持“供地”、“供楼”、租赁出让并举,新增“工业上楼”空间250万平方米以上。组织开展“零税收”用地专项攻坚,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5万亩以上。支持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经区、县(市)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
加快构建杭州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6亿元,其中,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金融、文化旅游等5.6亿元,支持智能物联产业3.7亿元,支持消费扩容提质4.8亿元,落实养老服务补助、就业创业补助11.9亿元。
(十六)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引进优质机构企业,扩大汽车消费,稳定商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打造“新电商之都”,推动新电商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杭州餐饮业“六名”工程,打响“食在杭州”城市IP。出台首发经济评价标准,全年新引进各类首店200家以上。发放杭州演赛展消费礼遇卡,推进商、旅、文、体、展融合促消费。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餐饮集聚示范区10个以上,选树夜间消费“名星”店100家,打响“七彩夜杭州”品牌。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推动形成服务消费统计体系和社会消费零售新型监测体系,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打造服务消费品牌集聚地。扩大家政服务消费,评定社区家政星级服务网点100个以上,发放餐饮、体育、家政等专项消费券。
(十七)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每辆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每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家电补贴范围由8类扩大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售价的20%、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对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按售价的15%或20%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加大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售价的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
(十八)持续做旺消费。支持推进智慧商圈和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餐饮、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商业步行街。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200场以上、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50场以上、国家级及以上体育赛事30场、演唱会80场以上。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10个以上。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1万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给予每站(次)最高30万元支持,每家主办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十九)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星级评定工作,力争市级总部企业超60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100家。根据星级评定等次,给予总部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加强总部项目用地、企业用车指标、人才授权认定等政策支持,力争全市总部经济营业收入突破4.8万亿元。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入选全国物流50强或新晋3A级及以上或新晋物流标杆企业的物流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网络,迭代升级“杭州货运导航”系统,持续提升城市货车配送便利化水平。争创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和省级供应链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全市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工作指引,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评价指标。
(二十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级软件名城建设,支持工业软件生态共性平台试点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建设开源社区。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2200家。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家,培育产值5亿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3家。深化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设。推进浙江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中心建设。力争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
(二十二)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争创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培育省服务业领军企业50家左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培育1家千亿级物流标杆企业,累计培育物流标杆企业15家以上。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深化杭州“小店帮”帮扶品牌,强化主体培育,开展技能提升、示范引领、网店扶持等服务,力争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0万户,总量突破105万户。
(二十三)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培育和支持数字视听、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电子竞技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规上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8000亿元。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平台建设,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影视和动漫游戏创作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文化企业,按年度给予授信当期LPR的50%、最高30万元的贴息补助。大力促进文化“新三样”(网剧、网文、网游)出口,在海外开展的游戏测试、新出海发行的微短剧、境外发行的网络小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四)推动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台+产业”计划,扩大我市化妆品、蜜饯等特色产业市场规模,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40家。完善网约配送行业工作机制,推动“小哥友好城市”建设,“小哥码”应用覆盖小区800个。
四、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目标,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32亿元,杭州港集装箱年吞吐量超30万标准箱,滚动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超300公里。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54.6亿元,其中,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37.7亿元,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1.8亿元,支持新开国际航线和低空经济发展5.1亿元。
(二十五)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加强海河联运发展,完善下沙港海关监管场所和集疏运体系,经评估后适时优化完善水路集装箱政策措施,积极开辟拓展集装箱运输新航线,落实水路集装箱船舶优先过闸等便利化措施。支持海铁联运发展,开展海铁联运支持政策研究,鼓励物流企业从事杭州至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业务。
(二十六)推进杭州港建设。推进新坝二线船闸、临浦作业区(一期)、大洋作业区建设,完善航运设施布局。聚焦京杭运河二通道等骨干航道,推进沿线空间管控和预留,促进产业布局优化、港产联动、港城融合。推进全市145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开通“零碳”水上旅游航线1条。
(二十七)支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大力推进航空物流发展,积极争取新开国际航线补助政策优化,出台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市级财政安排新开国际航线补助资金,争取新开国际航线2条,助力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打造国际航空枢纽。
(二十八)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省级补助资金,加快建德航空小镇建设,支持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支持低空产业发展,组建30亿元规模的低空产业基金。鼓励电商配送、即时配送等低空无人机物流应用示范,建成无人机公共起降场10个,新增低空航线100条。统筹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
(二十九)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梯度推进铁路项目建设,保障杭衢铁路建德段、金建铁路建成通车,推进高铁机场线工程建设,推动沪乍杭高铁尽早开工。加快推进地铁四期工程,争取完成40座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区间盾构掘进100公里。
(三十)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方式招标。
(三十一)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等,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建、改建110公里,大修、中修600公里。对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26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51个。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8.6亿元,用于支持外向型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展会等。
(三十二)推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落实全球数贸港核心区发展布局。打造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第一区,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全年支持培育省级海外仓3个以上。提升杭州北站货运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中欧班列(杭州)开行。探索中欧班列经营模式,加大“班列+跨境电商”“班列+产业”“班列+商贸”融合力度。全年跨境电商贸易总额突破900亿元。
(三十三)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组织外贸团组不少于150个、参加境外展会100个、出境企业3000家次。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不低于保费60%的补助,可根据重点国别需要继续提高补助标准至80%,原则上单家企业保费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新N样”企业开发外贸新产品,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稳步提升机电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占比。积极争取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贴息支持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扩大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范围。
(三十四)推进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扩大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交易规模,力争批发业销售额突破5万亿元,大宗商品交易额突破2.9万亿元。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数智化平台。支持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项目优先列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倡议项目库并给予支持。
(三十五)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深化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数字自贸区发展举措,适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自贸区数字贸易制度创新第一区,形成制度创新成果20项以上。实现数字贸易额3350亿元、服务贸易额3750亿元。
(三十六)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招引更多全球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参展。升级打造“丝路电商”“数贸非洲”“金砖合作”等重点活动品牌。不断扩大良渚论坛国际影响力,全力办好西湖国际博览会,打造代表杭州城市气质的现象级会议展览活动。
(三十七)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超70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占比35%以上。用好省重大外资项目激励政策,确保全市获取奖励资金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以上。调整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LP)项目实施范围,争取国家授权。推动中东主权基金投资我市优质产业项目。积极开展境外招商,提高杭州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招引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10个以上。支持外商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国家、省科研支持和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
(三十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杭州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委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精力抓好省重大项目200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900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2300亿元以上。保障供应建设用地5万亩、用林1万亩。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93.7亿元,其中,用于市属学校、公立医院等民生设施建设3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5.1亿元,水利工程建设5.7亿元,园林文物建设4.1亿元,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71.8亿元,政府产业基金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50亿元。
(三十九)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建立市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将前期研究资金提高到5000万元,支持跨区、跨流域项目的前期研究。市级统筹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四十)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支持。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用足用好专项债。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力争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四十一)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3个80%”。2025年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10个以上。市级统筹用地指标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倾斜配置。
(四十二)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10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0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0亿立方米以上,安排绿电交易15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480亿千瓦时,力争推动全市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适时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
(四十三)加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按季度举行全市重大项目现场会,探索通过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方式,准确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按季度对综合评价排名前6的区、县(市)予以资金、土地指标激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各地产业基金。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9.8亿元,其中,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10.6亿元,支持农村建设8.6亿元,支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6.5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强村富民4.1亿元。
(四十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梯度建设“土特产”全产业链,持续培育10亿元全产业链20条以上。完成村内道路提升300公里,新建农村充电桩1450根,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30公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65座。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800个。加大现代“新农人”培育力度,支持50名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免费参加涉农专业学历教育。继续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落实中央和省级粮油生产、农机购置与应用、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发展山林经济,建设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20个,按不高于项目投入的3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1000万元。
(四十五)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30个,力争完成投资50亿元。以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为重点任务,指导桐庐县和淳安县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推动以淳安县汾口镇、威坪镇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心镇工作,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村、数字乡村、未来乡村建设。
(四十六)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市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与常住人口增加区域相匹配。
(四十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深化“多田套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落实上级下达的任务,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四十八)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助推淳安县高质量发展,力争完成消费帮扶额不少于1500万元,落实各区“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加大力度推动经济强区、市属国企与淳安县“双向飞地”合作,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支持经济强区完成向淳安县投资10亿元以上。提高千岛湖智谷大厦、智邦大厦、智海大厦“科创飞地”运营成效,强化税源增收、产业带动、科创孵化功能。加快钱塘—淳安“产业飞地”落地,探索税收征管新机制。
(四十九)开展“联乡结村”帮扶活动。对“联乡结村”帮扶集团联系乡镇,市级给予每个乡镇不高于100万元补助,其中每个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乡镇再增加不高于120万元补助,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10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23亿元,其中,支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及帮扶救助等社会保障64.4亿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7亿元,支持住房改善和保障性住房建设18.9亿元,支持城市运维管理19亿元。
(五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围绕“优布局、提质量、守底线”目标,聚焦“一老一小”,探索以安居优教牵引农村人口集聚、公共服务“一站式”供给,持续打造“一体化”试点标志性成果。
(五十一)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基础体系、技能人才供给体系、领军选优体系、技能创富体系和技能生态体系的“五位一体”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提供见习岗位2万个以上。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五十二)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果,修订完善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打造便捷、安全、科学、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生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生育支持政策,适时修订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指导区、县(市)健全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
(五十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全市新(改、扩)建中小学36所,新增学位5万个。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深化上城区、西湖区、临平区省级试点。
(五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工作。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新筹集公租房36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套(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400套。推出青荷驿站房源500套(间)。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力争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6000台。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城中村改造6897户。
(五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张,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90%。
(五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强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办法,用好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评价机制,深入开展“1336”人才培育工程。深化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短板。持续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继续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
(五十七)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1400人。实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945人,为1161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继续推进康复辅具租赁。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2万人次。迭代升级监测应用平台,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5.3%。根据省级相关规定,探索推进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完善“五型救助圈”。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502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市发改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得利、企业获益。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