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详情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14:32 中物联信息服务平台分会

各相关单位:


依据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PLP0024-2019),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启动开展2025年上半年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工作,请平台企业积极参与第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网络货运平台生态,提升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服务质量。现将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网络货运企业。



二、评估依据

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



三、评估流程


自检-网上申报-线上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

拟申请企业对照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PLP0024-2019)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网上申报

选择中物联平台分会评估办申报。


(三)线上审核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评估办初审,初步审核后再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通过中物联评估办审核的所有级别的企业申请,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申报系统(http://w1hy.chinawuliu.com.cn),按照系统要求,发起注册账号及申请,填报申请表、附表及上传系统要求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评估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妲颖、王盼盼


联系电话:010-83775699、1861231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