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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复核工作已经开展!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10:19 中物联信息服务平台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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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

复核工作通知

根据《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2号)文件中关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二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有效期至2024年4月),即将进入复核期。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八批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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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复核期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应在接到本通知两个月内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原则上不更换初审机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递交复核申请时,需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wlhy.chinawuliu.com.cn),按照已获得的资质级别发起复核申请,选择初审机构,填报申请表、附表及上传系统要求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


二、中物联评估办根据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复核材料决定是否安排现场评估,中物联评估办负责下达复核计划及评审任务通知书,评估组成员由2-3名审核员组成,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定。


三、所有通过复核的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布通告,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已达到升级条件,并提出升级要求的企业,按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升级审核程序,不再提出复核申请。


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的,应提出书面延期复核申请,报地方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


所有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申请延期复核不得超过4次。已延期4次以上(含4次)的企业,如本次复核未能通过,将被降级或取消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资格。


六、进入复核期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资格。经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资格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七、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复核工作按初次审核费2/3的比例收取复核和公告费用。请参与复核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按照《关于下达物流企业等级评审任务的通知》要求向中国物流于采购联合会缴纳复核费用。



复核费用标准如下:

1.1A、2A级3300元;

2.3A、4A级6000元;

3.5A级10000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妲颖

电    话:010-83775699、13439490960


附件

进入复核期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

及分属评估办名单

(共11家)


河南省评估办(物流)(1家) 

联系人:宋扬 13203807328

新乡市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A


西安市评估办(1家) 

联系人:张钟莲 15332451811

西安和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A


甘肃省评估办(1家)

 联系人:宋光奇 13919281372

甘肃腾宇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3A


中物联信息服务平台分会评估办(8家)

 联系人:金妲颖 13439490960

山东高速满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5A级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4A级

内蒙古多蒙德科技有限公司 4A级

英赋嘉(浙江)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4A级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4A级

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A级

中成智运(辽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A级

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A级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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